正在阅读:耍“小聪明”付“大代价”,结果12分没了!丨守法知礼平安行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漳州百姓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耍“小聪明”付“大代价”,结果12分没了!丨守法知礼平安行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1/11/30 17:33: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芗城交警 作者:芗城交警 50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车辆号牌如同车的“身份证”
是机动车最重要的标志
然而总有些驾驶人
想方设法在车牌上动歪脑筋
在泉州丰泽
一名男子竟套用了自己妻子的车牌
这是怎么一回事?

近日,有网友向904交通之声栏目反映称,11月15日上午,其驾车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附近时,发现一辆黑色宝马轿车前后悬挂号牌不一致,疑似套牌,泉州交警支队督察指挥大队接举报线索后,迅速展开研判。


监控视频显示,该黑色宝马轿车从附近的停车场驶出后不久,驾驶人下车将前牌“闽C4**LX”摘下,以原车牌“闽C5**DR”号牌继续行驶。经进一步分析,督察指挥大队锁定了嫌疑车辆的日常行驶规律。

      11月18日8时,丰泽交警四中队接到指令后迅速行动,在荣兴街培英路路口当场查获该车。此时该车悬挂的号牌为“闽C4**LX”,以铁丝固定在原车牌上,驾驶人吴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吴某所套用的闽C4**LX号牌,是其妻子张某所有。吴某一家住附近小区,但仅在附近停车场长租了一个车位。为方便进出停车场,吴某让妻子张某以遗失号牌为由,补办了一块号牌。吴某每次驾车进出闸杆时,则悬挂妻子车辆的号牌,择机再换回自己的车牌。

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对吴某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吴某及其妻子对此后悔不已。



近日

德化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

自己的闽C6***8二轮摩托车

近日并未在德化县东大路经过

却有一起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记录

↓↓↓


接到举报后,德化交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取证,监控中显示违法车辆为轻便摩托车,而实际车主的车型是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存在套牌行为。民警通过走访、摸排相近车辆信息,最终锁定套牌车辆及车辆驾驶人陈某琳。目前,陈某琳已到交警大队依法接受处罚。





车辆被套牌后怎么办?


① 搜集一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确定被套牌后要果断收集一切对你有利的证据,包括车辆外观的照片、各种停车小票、高速收费小票、自己的行车记录仪、甚至停车场和小区的监控录像。


② 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交申诉。收集到以上的证据后,到公安交警部门提出车辆被套牌申诉。可以选择车辆登记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申诉,也可以去违法所在地进行申诉。

假牌套牌不但不利于执法监管,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且危害交通安全,损害公众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假牌套牌行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法律严肃的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泉州交警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