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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以旧换新”住房申请标准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26 09:39: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来源:闽南日报 20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面积扩大为90平方米 挂牌时限缩短为45天

9月24日,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运营主体联合发布通告,将我市“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面积标准由“不大于70平方米”调整为“不大于90平方米”,将“以旧换新”存量住房挂牌交易时限由“60天”调整为“45天”。本次调整从10月8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目前我市芗城区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70-90平方米的存量住房约有2.6万套,比70平方米以下存量住房数量多出近1万套。为了能让更多市民享受“以旧换新”政策利好,此次我市按照“逐步放开”原则对相关申请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明确,若存量住房存在私自改造(一套改多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荷载)等情形,则不予受理该住房“以旧换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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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漳州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家庭住房“以旧换新”政策,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旧换新”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产权人,通过我市“以旧换新”平台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范围内购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行为。简而言之,就是用卖“旧房”的钱买新房。

8月19日,位于市区胜利东新村、工人新村的两套近30年房龄的老房成功实现家庭住房“以旧换新”,成为漳州首期完成“以旧换新”的两套房产。

自6月3日正式启动“以旧换新”申请受理以来,截至目前,漳州市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已有26家房企27个在建在售项目逾3000套房源入驻“以旧换新”平台,共吸引逾百户家庭前来咨询。(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李友力 周黄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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