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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购房补贴政策本月底结束 受理期限于2024年2月29日截止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26 09:39: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来源:闽南日报 4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自去年6月我市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至今,芗城、龙文两区已累计受理补贴申请逾2万件,申请补贴金额超2.3亿元。至本月31日,市区4项购房补贴政策将结束,意向购房者请注意政策时限,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的补贴期限为2022年6月17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基准;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卖旧买新”补贴及人才购房补贴的补贴期限为2022年12月26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和二手房转移登记时间为基准。补贴受理期限为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或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

  据悉,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每套按成交合同金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购买漳州市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由二手住房属地财政部门对购房人缴纳的地方级交易负担(含契税和登记费)予以全额补贴支持。购房人(家庭)因改善住房需求而“卖旧买新”的,在出售漳州市二手房后,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严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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