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26 09:39: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来源: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 13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3年12月6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中旬在芗城召开,会期约4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漳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漳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漳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漳州市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或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