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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市总工会获悉,2024年度漳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已于日前出台。这标志着新一期(2024年度)我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参保缴纳互助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互助活动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非在编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的职工中开展。职工依据自愿原则,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互助活动期限为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互助金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在有效期内生病住院后提出申请,根据补助标准、范围要求给予补助。若符合“大病补助”有关规定的,可同时享受省总工会和市总工会的“大病补助”待遇。此外,2024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对申请生育二孩、生育三孩职工的医疗补助和符合条件的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和农民工、环卫工人的补助标准也有新规定。(邵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