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漳州市中小企业可申报2023年度发展专项资金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漳州市中小企业可申报2023年度发展专项资金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25 18:12: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7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最高补助15万元 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近日,我市开始组织申报2023年度漳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我市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据悉,申报的企业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标准,在漳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连续经营2年以上;当年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补助标准分为三个方面。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方面,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技术改造实际设备投资(含软件投资)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按照项目实施期内实际投资额分档给予补助,实际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给予补助15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150万元以下给予补助10万元;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给予补助8万元。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奖励方面,对在第六届福建省“创响福建”创新创业市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奖励,可同时享受其他市级资金补助。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补助方面,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实施期内购置服务软件或服务金额应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按照实施期内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或服务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服务平台获得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记者 蔡楠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