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6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6月28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听取关于开展全市精细化管理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准备情况、关于2022年漳州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准备情况、关于2022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含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准备情况、关于漳州市市本级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准备情况、关于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及《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准备情况、关于《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关于我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的报告准备情况等汇报,并同意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关于《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沈茂欣、李亚树,秘书长欧阳元成等出席会议。(记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