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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沈茂欣,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卓文,市法院院长吴元祥,市检察院检察长江莉,市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职事项,决定任命洪泰伟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为新任命的副市长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研究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等相关事项。(记者 李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