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25 18:12: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5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4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俊德、吴芳华、沈茂欣、李亚树,秘书长欧阳元成及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廖卓文,市法院院长吴元祥,市监委、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张明东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并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的决议,市政府将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法定程序上报批准。会议表决通过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本级2023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及相应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查出问题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漳州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记者 蔡柳楠 实习生 付燕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