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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出炉,认定119个乡(镇)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329个村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我市芗城区浦南镇、龙海区港尾镇等16个乡(镇)被认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龙文区郭坑镇口社村、长泰区岩溪镇甘寨村等133个村被认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
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是全省乡村治理的引领力量、先进典型和示范样板。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示范村镇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和文明乡风建设、加强法治乡村等方面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1个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30个乡(镇)被评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253个村被评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记者 吴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