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5月5日上午,闽南师范大学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文件、会议精神。校党委书记林晓峰、校长李进金及其他闽南师范大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校)办、纪委、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务处、团委、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科技(社科)处、保卫处、学报、海外教育学院等相关部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林晓峰书记主持。
会上,林晓峰书记首先传达了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主要精神,对重要条文和核心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传达了省委书记尤权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林晓峰书记就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二要把责任记在心上。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党委书记(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三要把责任扛在肩上。要管好导向、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加强课堂教育教学、宣传思想阵地、网络意识形态、学生社团活动、抵御宗教渗透、境外人士来校交流讲学、境外基金资助等方面的管理,管好思想理论课教学阵地,守好人文社科领域的思想阵地,把好网络思想阵地。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教研室、研究所、教工党支部在意识形态工作一线的作用。四要把责任落到实处。着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齐抓共管,构建责任链条,强化督促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