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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1至7月,我市完成补充耕地(含补充水田及旱改水)5225.3亩,居全省第一。其中,完成补充耕地2757.17亩,占全省完成比例27%,位居全省第一;补充水田及旱改水任务2468.13亩,占全省完成比例43.73%,位居全省第一;增加粮食产能1246.15吨,占全省28.92%,位居全省第二。
市自然资源局以竞赛为抓手,将补充耕地任务纳入“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七比一看”竞赛、党政领导生态目标责任考核等考核内容。探索“园改耕”新模式,将产值低、效益差的园地改造成优质耕地,完成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双重任务。据统计,全市“园改耕”项目共立项212个,规模11001.69亩,预计产生新增耕地9852.82亩。其中平和县已立项82个5751亩,预计新增耕地5424亩。同时,严把补充耕地质量关,在项目立项前进行地类套合,做到生态保护优先,并坚持高标准验收,采用无人机及人工现场核验相结合方式,严格审查新增耕地。(记者 庄朝惠 通讯员 郭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