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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山县公安局举行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为4名7月3日在南门湾勇救落水女童的英雄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此前,漳州市公安局为参与施救的李松武同志颁发个人三等功证书、奖章。
7月3日,在东山县南门湾海域,一名4岁女童在海边玩耍时被大浪卷进海里。危急时刻,附近民警和热心群众挺身而出,展开一场惊险曲折的生死营救,成功挽救落水女童的生命。东山县公安局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确认吴少勇、韩成武、卢金镇、林建光等4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
“救人助人是传统美德,看到有人生命受到威胁,不去救助,自己良心过不去,以后遇到类似的事件我还会去做。”见义勇为代表卢金镇说道。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东山县见义勇为工作委员会将对见义勇为做出表彰,进一步弘扬社会正能量、传递真善美,推动更多见义勇为的善举涌现,形成惩恶扬善、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良好社会风气。(欧东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