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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启事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25 18:12:0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9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向高潮,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由漳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闽南日报社承办的漳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正式启动,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一、评选条件

推荐参评“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要求突出政治性、典型性、真实性、实效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主要围绕以下内容:

1.紧扣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提出的八个方面内容,即“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致力推动民生提档,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培育对台合作先行区,深化漳台融合;加强数字漳州建设,以数字赋能增效;打造生态之城,构建富美新漳州;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等”的受到基层欢迎的典型项目和案例。

2.反映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服务群众,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用心用情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受到基层欢迎的典型项目和案例。

3.展现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群众众志成城战疫情、齐心协力护家园的精神风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典型项目和案例。

二、评选办法

1.漳州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评选将经过报名推荐、初评、网上投票、终评等环节,于11月下旬最终评选出“十佳典型案例”(10个)和“十佳提名典型案例”(10个),并予以表彰。

2.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报名推荐心目中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主办方将初评出50个候选案例,并在闽南日报社全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届时,闽南日报微信公众号、漳州新闻网微信公众号、闽南云报APP将开设网上投票通道,接受公众投票,一起点赞“我为群众办实事”好项目。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10月20日,欢迎各县(区)及开发区(投资区)、各级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踊跃报名推荐,讲述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的好项目。

(一)单位推荐

1. 案例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文字材料、图片材料、视频材料(可选)。

(1)申报表。准确填写申报表(须推荐单位盖章)。可扫描二维码或登录漳州新闻网(www.zznews.cn)下载申报表。

(2)文字材料。题目自拟,要求紧扣主题,内容真实准确,适宜公开宣传,总体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3)图片材料。3至8张为宜,附上图片说明。

(4)视频材料(可选)。有视频素材的可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原则上时长不超过3分钟。

2.申报邮箱:请将每个案例申报材料整理为一个单独的压缩文件,并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荐单位+案例名称+联系方式”命名,发至邮箱:sjhdalpx@163.com,联系电话:0596-2021674、6068175。

(二)个人推荐

请广大市民、网友积极推荐,尽量用详实的文字或图片阐明推荐理由,将材料整理为一个单独的压缩文件,并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荐人+联系方式”命名,发至邮箱:mnrbsys@163.com,联系电话:0596-2521333。闽南日报社将适时组织全媒体记者对有特点、有亮点的项目案例进行采访报道。

中共漳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南日报社

202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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