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闽南师范大学召开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闽南师范大学召开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18 09:51: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76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加快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进度,闽南师范大学于11月5日上午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专项经费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李顺兴副校长主持会议,何绍福副校长及相关部处、学院、研究中心、科研平台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首先由财务处长李定庆,就闽南师范大学关于专项经费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和财政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报,通报了2014年及以前的专项经费截止2015年10月底未完成支出情况。
    招投标中心陈惠颖主任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闽南师范大学招标投标行为,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结合闽南师范大学实际情况,对闽南师范大学招投标流程及专项经费招投标现状作了介绍。
    李副校长要求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确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快经费支出进度。在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监管组织机构后,有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如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工作,并向预算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反馈或通报;建立约谈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达不到规定时点要求的项目要求相关责任人说明原因并限期改正。
    会上,何副校长强调招投标中心要做好各项配合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招投标过程中要做到科学化、精细化监管。也要求各使用单位在提交技术参数时要进行充分论证,减少流标废标。在每次流标情况发生后,要及时总结和分析产生流标的原因,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对策。最后,相关部门就本单位的专项经费目前的进展情况及使用计划也一一作了汇报。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