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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内设机构和科室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增设卫生应急、微生物检验等4个内设科室,突出重大传染病病原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处置等方面职责任务。
二强化用编保障。统筹年度用编计划,按照民生优先、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市直5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编需求,并对22名新招录人员入编实行“容缺受理”,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公共卫生应急领域倾斜。
三是规范属地责任。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处置纳入“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县级公共卫生部门与所辖镇街在防止和控制疫情蔓延、突发公共卫生问题干预等方面的主次责任,提高基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效能。(漳州市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