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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整治 漳州规范公租房租后管理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25 18:12: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3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记者获悉,日前市住建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漳州市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我市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开展“点题整治”,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

根据《方案》,我市将通过全面开展排查走访、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加强公租房数据共享、梳理现行公租房合同文本、完善公租房租后管理制度等措施,严格整治承租人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作为经营性用房、无故空置超过六个月以上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行动分为方案制定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抽查核实阶段、验收巩固阶段四个阶段。其中,6月底前,我市将完成辖区内所有在保人员的入户走访,同时结合公租房贯标系统房源、保障对象、配租信息的数据梳理录入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管理台账。7月底前,我市将完成本辖区内所有在保人员资格复核工作。8月底前,我市将清退所有不符合承租资格的对象,并对转租出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拒不腾退的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起诉。

整治过程中,市工作专班将进行不定期实地抽查核实。经抽查核实发现问题或存在漏报、瞒报的,或与自查自纠结果不符的,将移送市纪委监委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我市市级及各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已相继在官方网站、新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收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议。

下阶段,我市还将根据整治情况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全面开设“点题整治”专栏,动态公布整治情况,并严格落实公租房租后管理长效机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委托专业服务运营机构开展公租房运营管理,完善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和公租房退出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今年有688户家庭符合公租房保障续租条件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区共受理保障房权限下放前已配租公租房保障家庭申请资格复核707户。经审查,符合保障续租条件的家庭有688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有19户,另已配租公租房未按规定申请资格复核的家庭有37户。

自去年8月我市修订出台《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廉租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以来,全市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6月10日,全市新增分配各类保障性住房989套,其中公租房73套、经适房30套、限价房886套,发放租赁补贴602户,并加快推进芗城区利民佳苑14幢共计234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同时,市区受理已销售保障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82件、已交款办结82件,已办结销售保障性住房回购2件,办理保障性住房购房人离婚、过世和剔除共有人等手续20件,办理廉租住房退出管理12户,廉租房承租人离异更名1户,切实解决了大部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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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以政府为主导,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套型、住房面积和条件,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目前,漳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50平方米为主,多层建筑单套不得超过60平方米,高层建筑单套不得超过66平方米。

市民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以下五大类情形将被纳入整治内容:

1、申请家庭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后又拥有其他住房的;

2、申请家庭年收入(财产)超过中等偏下收入(财产)控制标准的;

3、承租人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作为经营性用房的;

4、承租人将公共租赁住房长期无故空置超过六个月以上的;

5、违反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规定的。(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林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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