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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从资金筹集、产权面积、协商解决机制、使用管理及维护、财政补贴标准及程序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管理,方便群众生活。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在原有相关政策基础上,简化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流程,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实行一次申请,同时把规划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及竣工验收备案下放到芗城区、龙文区相应部门办理,改变了以往办理中需要“市、区两头跑”的窘境,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此外,新政拓展了协商解决机制,强化社区居(村)委会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责,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顺利实施。(记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