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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村委学习内容,增强乡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利用村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入乡村、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依法组织村级自治组织的选举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注重培养选拔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能力素质强的农村优秀人才,列入村级后备力量。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清理涉黑涉恶涉霸村委成员,坚决防止“村霸”、涉刑、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委班子。
完善村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村民监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协商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落实和完善村规民约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强化对农村基层精准扶贫、老区苏区发展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推动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乡村法治化水平。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与载体,围绕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法治讲座,倡导群众有法必依、依法维权。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全国、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发挥示范村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俞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