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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漳州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做到“抓具体、具体抓、抓到底、抓到位、全覆盖”,全力以赴、严深实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政治引领,增强整改自觉。漳州市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坚守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狠抓整改落地。市委认为省委巡视漳州市,是对市委和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是对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综合“把脉会诊”,是对我市各项工作的“整体检验”。在5月21日巡视反馈会上,市委书记邵玉龙当即表态,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照单全收、坚决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市委先后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巡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整改落实工作,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巡视整改实际行动和成效体现“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邵玉龙同志担任组长,带头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巡视反馈的46个问题中有19个问题由邵玉龙同志牵头负责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承担巡视整改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对照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巡视漳州市的反馈意见》和3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1+3”整改方案,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
(三)突出真督实改,提升整改实效。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阶段性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委书记邵玉龙同志4次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3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各牵头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各项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市委巡视整改办对照《整改方案》及有关细化措施安排,按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每两周跟踪汇总工作机制,全过程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及时督促检查,推动整改任务加快实施、取得实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注重从源头上查找问题,及时堵塞漏洞、扎牢笼子。对反馈事项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坚持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对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集中整改期间,全市共制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105项,为我市巩固、运用整改成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还有差距。
(1)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内容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组织开展8期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党校增设专题课程,多形式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全力抓好生态问题整改。调整充实漳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领导包案整改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第一、二轮督察和华东局现场督察发现的47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一体落实,其中计划年内完成的12项任务已完成11项。建立污染源头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出的18823个污染源实行表单化、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管理,落实“一个源头一个解决方案、一个源头一个挂钩领导”,已治理18604个,占总数98.84%。1-11月,我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9%,比增0.9%,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流域省考断面水质Ⅰ~Ⅲ类水质比例95.45%,达到年度省考核目标,市、县两级水源Ⅰ~Ⅲ类水质比例均为100%。出台《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净采矿权制、非法违法采矿举报奖励等措施。持续打击违法采矿行为,其中漳浦县通过以案促改,持续深化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非法违法采矿34起。三是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召开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大会,印发《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施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六大行动”,成立漳州农业发展集团,多举措引领漳州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统筹民生建设。教育方面,124个教育系统补短板项目已全部开工,至11月底已交付55个,竣工验收35个,封顶装修33个,基础动工1个,全部竣工后可新增学位30825个。医疗方面,1-11月,全市新招聘卫技人员1581名,市医院总部建设项目加快推进,8栋业务用房完成主体封顶,市医院朝阳分院负压病房改造完成。养老服务方面,120所农村幸福院全部完工、8所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开工,1所老年养护院建成投用,新增养老床位2393张。公共配套方面,完成市政道路建设改造102.9公里,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3999个,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已进入商业试运行阶段,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二是针对民办学校规范管理问题。建立由市教育局等18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民办学校管理机制,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摇号录取以及民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网上公开民办教育收费情况,坚决遏制民办学校高价收费现象。
(3)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宣传为先。开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主题采访,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规划为基。围绕“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高标准谋划对台工作,目前已完成《漳台精密机械产业合作发展规划》等4项规划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漳州市建设提升方案(2021-2025)》编制,拟于近期由市政府下发组织实施。三是政策求实。各市直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汇总惠台政策落实情况,公开申报流程,每季度通报、督促政策落实。截至目前,共梳理出国家、省、市出台的惠台政策245条,其中208条已有落实案例(另有27条面向自贸区及定向区域,有10条尚无符合条件对象申报)。四是交流促融。先后成功举办第29届海峡两岸(福建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融晴文化艺术展、海峡两岸(白礁)保生大帝信俗文化节、第四届海峡两岸(漳州)青年交流周等一系列活动,有力促进漳台民间交流融合。
2.市委统揽全局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4)有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关于市区第二饮用水源未获批复就动工建设问题。一是立即暂停市区第二饮用水源项目建设。于5月21日暂停该项目相关工作,同时开展南一水库安全保障建设,实施库区封闭,落实库面巡逻、漂浮物打捞保洁等综合治理措施,强化水库周边农业面源污染巡查,切实从源头减少入库污染物排放量。二是加强决策前调研。市委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南一水库现场,实地调研水域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市区第二饮用水源项目选址建设。三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开展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地评估论证,经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召开两轮规划方案评审会后,11月10日市委邵玉龙书记主持召开市区第二饮用水源选址建设初步论证工作专题会,听取前期规划评审会论证情况汇报,进一步明确第二饮用水源功能定位,要求对有关方案作进一步深化论证比较工作后,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5)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工业主导促全局。旗帜鲜明“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召开全市企业家座谈会,大力实施“四个一百”工程,成立16个服务企业工作专班,全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复产复工、达产满产。自3月起,全市规模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带动1-9月地区生产总值达3405.89亿元,增长2.8%,实现正增长。二是统筹发展增后劲。聚焦现代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召开现代农业发展大会、漳州市文化旅游体育会展夜间经济融合发展大会,出台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会展产业等四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一二三产业增产增效专项行动、扩大消费需求专项行动等“八项行动”,推动全市经济有效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增长。三是保障要素优服务。健全重点项目用地、用海、资金等要素保障服务机制,建立滚动需求清单,每季度梳理一批交通、能源、产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向上申报,及时协调解决了漳州核电、漳汕铁路等一批重点项目在用地、用海上存在的困难问题;今年全市实施的66个PPP项目中,有55个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450.72亿元;国开行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获得贷款22.71亿元。四是突出重点促攻坚。举办49场项目集中签约活动,签约项目470个,总投资4855.6亿元。深化项目服务攻坚活动,定期通报攻坚进度,每季度推动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1-11月,市级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6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6.5%,高于时序进度4.8个百分点。五是优化考评强导向。在2020年全市绩效管理方案中,进一步强化高质量发展考评导向,下发省对我市绩效考评存在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以整改促绩效考评晋位争先。
(6)研究老区苏区工作不足,脱贫成果有待巩固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牵引。用足各类扶持老区苏区发展的政策,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项目资金5.45亿元,用于老区苏区地区教育提升工作。二是强化项目带动。实施中央、省级老区发展专项项目44个,共争取专项资金补助535万元;下达生产发展扶贫项目资金400万元,实施项目17个。三是强化结对帮扶。推动实施“阳光1+1”牵手行动计划,促成126个社会组织与110个老区村结对帮扶。四是强化宣传发动。编印2000本老区宣传册,发放到各级有关单位及各老区乡镇;在《闽南日报》开辟《老区进行时》专栏,在漳州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妍之有理》“讲好老区故事”栏目加强老区宣传。五是强化扶贫开发。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稳定提质三年行动,继续落实“一户一方案”、副科级以上干部挂钩等帮扶措施,开展脱贫攻坚质量检验活动,组织8个组赴各地开展模拟考核交叉调研,发现5大类37个问题,已督促各地整改到位,今年来我市无新增返贫和贫困对象。
(7)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烟草专卖局成立联勤工作站,及时预警、联合打击,截至11月底共破案150起,挽回损失800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烟案件39件,案值46.68万元,有效净化我市烟草市场经营环境。二是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摧毁行动”。1-11月,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73起、比升60.5%;群众损失数下降3.6%,实现“少发案、多破案”目标。三是针对古雷征迁补偿款引导使用缺位问题。持续面向古雷群众开展理财知识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理财观。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赌博等,1-11月共立赌博刑事案件2起,受理办结赌博行政案件29起,处理95人。完善古雷居民转移就业措施,出台《古雷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114个,协调园区企业聘用本地劳动力,帮助300余人解决就业问题。
(8)落实减税降费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宣传。针对减税降费政策所涉及的不同税费种类,分期分批分专题开设“纳税人学堂”,今年1-11月已举办63期,累计培训2657人次;整理汇编《漳州市惠企政策摘要》,并发放2000册。二是公开税费清单。在市发改委网站公示收费目录清单,对各收费单位进行点对点政策宣传培训。三是开展督促检查。加强申报终端数据审核,针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制度。1-10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8.24亿元,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
(9)齐抓共管工作氛围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针对市直单位党组呈报市委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无人理会”问题。成立市委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规范报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办理流程图》等文件,明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的报送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呈报市委后,由市委宣传部研究梳理并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汇报。
(10)阵地建设和舆情管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关于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管住民办学校宣传阵地。在市属两所民办高校成立党委宣传部,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宣传稿件审查制度,对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展专项排查。制定出台加强阵地管理有关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一会一报”“逐级审核”。二是督促民办学校强化德育工作。制定《漳州市民办中小学德育工作考评细则(试行)》,把民办学校德育工作纳入年检必检内容。三是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2020“清朗”专项行动,完善突发敏感事件网上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加强网评队伍建设,持续开展“2020年争做中国好网民”工作,全面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11)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调整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由市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市、区)已参照完善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领导小组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和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关于龙文区后坂天主教堂附属楼拆迁安置问题。已于8月14日正式核发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11月6日召开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审会,方案已根据联审会意见修改后报送市自然资源局,进入后续审批环节,预计2021年5月动工,2022年8月竣工。三是关于龙文区莲池尾天主教聚会处被误拆问题。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已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4月竣工。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12)市委对风险防范前瞻性敏锐性不够强,金融、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领域风险点未得到有效清除,截至2019年9月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率依然较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按照制定的年度计划,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通过努力培植壮大税源,加大土地出让,强化资产盘活,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积极降低市本级债务率。二是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半年督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挂牌督办,确保按阶段、按要求落实整改。1-11月,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40480项,其中一般安全隐患40443项、重大安全隐患37项,已整改一般安全隐患39747项、重大安全隐患35项,先后责令停产停业108家、取缔关闭123家;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6%、31.4%,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2019年以来,已化解矛盾纠纷24609起;开展信访领域风险大排查大走访大化解、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对80件信访积案实行市、县领导包案制度,已全部办结,其中79件已化解息访息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待强化。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判。聚焦“关键少数”,及时更新市管干部名单,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二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开展加强“一把手”监督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省纪委七室。对十九大以来查处“一把手”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台加强对县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管理办法,探索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日常监督。1-11月,全市共问责党政“一把手”(包括村党组织负责人)134人,占总问责人数的70.9%。三是形成问责合力。严格落实问责条例,推动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1-11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56人次,共实施党内问责189人,由各级党委(党组)作出处理的66人,占34.9%。
(14)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仍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32件,移送司法机关17人,追回外逃人员3人。二是深化以案促改。1-11月全市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5份,督促龙海市做好蔡三蛇案件、诏安县做好何德发系列案件等案后整改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土地、工程、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取消国有土地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备案初审等9个服务事项,组建漳州市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监督执法人员库,制定《漳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筛选近年来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写《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完成《龙江颂廉-漳州孝廉故事》《木麻黄下且叮咛-追寻谷公好家风》两本书编写,与方正出版社对接出版,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15)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列为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日常指导、调研督导、示范引导。把巡视巡察理论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市委党校“主体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落实党委书记点人点事要求,在市委“五人小组”会听取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时,市委邵玉龙书记对14个重点事项、9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和要求。对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书记点人点事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市县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截至11月30日,市委书记点事57件,已整改完成48件,正在整改9件;点人问题线索44条,已办结27条,正在办理17条(初核13条,未到期4条)。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关于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各巡察组开展中期调研指导,推动各巡察组把准政治巡察要求,着力提高问题和问题线索质量。三是强化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巡察组一线巡察、巡察办协调督促作用,增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合力。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6)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五学并举”全员学习培训机制。推动干部通过“三会一课”、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1-11月,共组织培训116期7515人次,业务知识测试46场4926人次。二是及时废止有关违反上位法的规范性文件。巡视组指出存在违反上位法、产生新的廉政风险的两份规范性文件,即《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漳政综〔2016〕142号)《市属全资国有企业作为业主组织参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事项投资与建设办法》(漳委办发〔2014〕18号)已分别于2018年3月31日、2017年9月23日废止不再执行。三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针对存在问题,我市及时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20〕44号),严格规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各个环节,目前已建成“漳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同时,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把关力度,今年来已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34份,并按规定上报省委法规局备案。四是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下发关于贯彻落实“1+X”监督机制的通知,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梳理“1+X”监督职责清单,并按季度报送违规违纪问题线索。1-11月,各成员单位已全部梳理建立职责清单,报送问题线索29条。
(17)对派驻监督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化“三转”。组织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开展自查自纠,6月底已完成全面清理。二是强化挂钩联系指导。健全挂钩联系派驻机构制度,明确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联系单位,加强对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执纪执法能力。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的领导班子、重点岗位人员等主动开展约谈105人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6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27份。今年来,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通过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的占69.7%,有效改变以往问题线索来源局限于上级交办和公检法机关移送现象。四是加大办案力度。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突出主责主业,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强,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彰显。今年1-11月,全市2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44件,有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有自办案件,其中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立案1件。有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谈话函询,共函询66人次。
(18)对同级监督缺乏斗争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强化同级监督和日常监督。严格落实“1+X”监督机制,推动市领导带头遵章守纪,下发《关于贯彻落实“1+X”监督机制的通知》,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按季度报送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四套班子”领导和机关公务用车派遣使用的有关规定》,市“四套班子”车辆除实物保障车辆和用于集体公务出行保障的中巴车、商务车外,其余39部公车已全部纳入公车平台统一管理调度。市领导一般公务出行,由公务用车平台按现有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的模式保障。三是对异地任职干部周转房收取房租和水电费。市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异地任职干部周转房房租和水电费收费办法,全部异地任职领导均已按收费标准补交周转房房租及水电费等费用。
3.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突出。
(19)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招投标行为。6月5日开始,组织各地深入开展招投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废止违反有关规定的招投标指导性文件10份,对保留的3份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在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针对2017年9月24日《市属全资国有企业作为业主组织参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共事项投资与建设办法》有效期终止后,涉及的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坚决杜绝项目违法转包分包。三是严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加大项目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要求建设项目审批前进行指标核算(微机预定位),开工后在施工现场张挂审批的总平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开展双随机抽查,发现违法建设的,及时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整改并移交城市管理局处理,目前暂未发现新的违规超容建设项目。
(20)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2020年度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开展市县两级回购土地使用情况排查,大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并召开3次专题工作会和1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截至11月底,70宗3294亩未处置到位的闲置土地,已处置35宗面积1648.02亩,剩余未处置到位35宗(已全部纳入2020年处置清单),面积1645.98亩;收回地块中119宗未处置的地块,已处置31宗,剩余88宗未处置到位。关于土地出让金尚未缴交到位的问题。经核实,共有6宗,欠缴10.2365亿元,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龙海市解除2宗土地出让合同,没收定金27000万元;高新区解除1宗,没收保证金139万元;漳浦县解除3宗,没收定金7559万元。
(21)矿山开采领域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出台《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净采矿权出让制度、矿山责任长制度和非法违法采矿举报奖励办法。二是全面开展矿山开采专项整治。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印发漳州市矿产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源头治理暨深化打击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已打击非法违法采矿40起,公安机关共立案39起,抓获嫌疑人184人,其中抓获涉及漳浦县非法违法采矿犯罪嫌疑人89人。三是针对市属国有企业艺术品投资不规范,存在风险漏洞的问题。出台《漳州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艺术品投资管理规定(试行)》,已对市属国有企业艺术品投资管理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排,共梳理出10项内容并建立完整台账,实行备案管理,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明确决策程序、管理流程、风险管控、责任追究等,加强项目投资过程评价和投资后评价,严控非主业投资,杜绝出现投资风险漏洞。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
(22)有的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精神,研究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推动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发挥市级层面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作用,组织各级各部门对照中央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开展自查,对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问题。市政府办党组及时召开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文稿征求部门意见没有留足时间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根源,狠抓整改落实,并对责任科室进行通报。同时,要求相关科室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向基层催报索要材料不顾客观实际、过急过紧问题。
(23)有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加强矿山实时监管。下发《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通报》,要求各地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实时录入。目前已完成70个矿山的4次航摄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成果与涉矿部门进行共享。开展“月监测”疑似违法用矿图斑核查,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85个县(市、区)级“月监测”图斑实行100%核查。坚持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动,不定期对各地无证开采行为进行暗察暗访,5月份以来,已开展10次暗访摸排,发现疑似非法取土洗砂点22处,及时通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处置,目前已全部处置到位。
(24)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接不住、管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审批特殊环节市县两级上下联动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市县两级审批事项特殊环节联动机制的通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布支撑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机构清单以及联动机制的窗口、联系电话、联系人。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下发《关于全面梳理县区及开发区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落实情况的通知》,推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单位)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后的承接落实情况,加强下放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三是召开开发区体制机制有关事项专题碰头会,协调解决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有的“接不住、管不好”问题。关于市交通运输局内河船舶检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后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问题。经自查,该服务事项目前我市仅下放至两个市属重点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和高新区),均没有成立相应的船舶检验机构。目前,市里已批复同意在台商区、高新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分别在台商区、高新区建设局(交通局)加挂“漳州台商投资区船舶检验所”“漳州高新区船舶检验所”牌子,并将资质申请材料报省交通运输厅。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船检机构还需得到国家相关部委资质认定后才能正式开展工作,目前国家相关部委尚未予以批准。为此,台商区、高新区的船检机构暂时未能开展工作,我市已研究明确,在台商区、高新区具备内河船舶检验条件前,由市级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其辖区内的船舶检验工作。
(25)有的执行上级规定搞“擦边球”。
整改情况:针对市属3所高等职业院校每年生均财政拨款低于12000元问题,市本级财政分两步解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所需经费,使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第一步市财政已于2020年8月份,按3 所公办高职院校在校生人数33142人,拨付资金6628.4万元,使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8000元/生;第二步2020年10月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中,对3所市属高职院校已按12000元/生·年的标准计算高职生均经费列入预算,使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省政府规定标准。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尚未根除。
(26)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宣传。加大1+X津补贴专项督查力度,严格执行规范津补贴发放纪律,对不符合规范津补贴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已领取的补贴应退尽退。二是针对国道324线漳州九龙岭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严格督促漳龙集团对权属企业津补贴发放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集团津补贴发放,20名违规领取加班补贴的人员,其中涉及到公路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17人(另外3名为非体制内人员)共清退513325.96元。同时,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津补贴相关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发生。
(27)公车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四套班子”领导和机关公务用车派遣使用的有关规定》,市“四套班子”车辆除实物保障车辆和用于集体公务出行保障的中巴车、商务车外,其余39部公车已全部纳入公车平台统一管理调度。市领导一般公务出行,由公务用车平台按现有市直单位公务出行的模式保障。
(28)奢侈浪费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关于2016-2019年“两会”期间,市人大、政协超量购买高档文件包发放给相关人员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分别召开党组会议,明确从2021年开始,市“两会”购买简易文件资料袋,严格控制价格及发放范围,杜绝奢侈浪费现象。今后,市财政局将在预算执行中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定额标准严格进行审核控制。
(29)擅自提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整改情况:坚持即知即改,在巡视期间即印发《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的通知》,将处级及相当人员出差可乘坐高铁/动车一等座调整为二等座。自2019年12月起,市直机关各单位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均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差旅费制度和相关定额标准,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员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确保彻底治理铺张浪费之风。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30)以民主集中制规范科学决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漳州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今年以来,对新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九龙江北溪浙溪大型水库和罗溪中型水库、漳州市区北部片区规划建设、漳州“中国女排娘家”基地项目建设、《联十一线长泰段项目资金补助方案》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市委常委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关于市委常委会决定新建行政服务中心尚未落实问题。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新建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由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两位市领导担任总指挥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目前,新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已于8月18日正式动工建设,2021年国庆前竣工投用。
(31)以制度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习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我省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了《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市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提升学习质量。精心安排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体学习,今年来共召开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采访实录,进一步增强学习内容的政治性、理论性、时代性和实践性。
(32)以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关于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未制定或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问题。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分别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制定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研究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并正式行文执行。市政府党组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并印发实施。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市委常委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规定每名市委常委挂钩联系1个党支部,每年至少深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2次,每年帮助联系点解决1-2个具体问题、办2-3件实事。
2.聚焦党建主责主业仍有差距。
(3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由市委书记邵玉龙任组长,市委副书记阮开森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市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二是印发《2020年全市党建工作要点》,经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以市委办名义印发实施。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一次。三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4)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围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开展专项督查,要求机关各单位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市直各单位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已开展党课教育963场。二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初心微党课”优秀作品展播活动。依托网络宣传阵地,分期对市直机关“初心微党课”征集评选活动22部获奖作品进行展播,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质量和效果。三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达标创星抽查验收细化表》,要求市直各单位规范组织生活会全流程,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向10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反馈,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5)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长效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行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关于持续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通知》,着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着力培育一批“五有”村党组织书记,打造一批“五星级”村党组织和集体经济强村,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善治,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二是压紧压实国企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党支部联系点制度,9名处级领导干部分别挂钩一个市属国有企业所属的党支部;举办两期市国资委系统党务干部暨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三是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扩面提质”行动。推进“两新”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回头看,完善“三抓三评创六好”党建工作机制。建立“两新”工委委员单位领导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市级行业(综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2次,帮助解决1-2个突出问题。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36)“带病提拔”、“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遵守干部选任工作纪律,落实“凡提四必”和“双签字”制度,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抓好整改,并严肃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对“三超两乱”问题进行整改。巡视反馈涉及“三超两乱”的8名市管干部均已按要求予以整改消化。三是对违规配备党组成员进行整改消化。市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免去6家市直非机构改革单位22名党组成员职务,完成党组成员超配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党组设置,撤销团市委、闽南日报社党组,研究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市政协机关党组、闽南日报社党委。四是举办全市干部人事业务培训班。开设干部选任、干部监督、干部档案、公务员职级等方面专题课程,进一步提升全市干部人事队伍业务水平。
(37)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针对干部选任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调动、交流等工作,持续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严格规范干部调任选任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38)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业型干部队伍梯次建设。今年来,市委常委会研究配备13名市管专业职位干部,提拔重用7名专业基础好、业务能力强、岗位历练扎实的选调生、引进生。扎实开展漳州市第二届名师、名医、名家及2020年“双创之星”“首席科技官”“青年英才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选派37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赴外开展培训及访学进修工作。今年来共引进省级高层次人才31人、市级高层次人才9人、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26人。二是组建漳州人才发展集团。全面完成漳州人才发展集团组建工作,于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设立漳州市人才综合服务大厅,大力推进人才工作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着力为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的闭环服务。
(39)运用漳州“五种精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将“五种精神”融入干部教育培训教学课程,设置毛主席率领红军攻克漳州纪念馆、中国女排腾飞纪念馆、漳州110精神展览馆、龙江风格纪念馆等红色文化体验教学线路,实施中国女排腾飞纪念馆修缮提升工程,召开电视连续剧《谷文昌》首播座谈会,不断挖掘弘扬“五种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主动担当作为。二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今年来运用年度考核、疫情防控一线考察等结果,共提拔重用123名市管干部,市县两级共对1378名干部予以晋升职级。对全市参与2019年度“三抓三比、十项竞赛”活动表现突出的136名干部给予记功嘉奖,其中处级以下干部133名,县乡干部116 名,表彰先进、评优评先切实向基层干部倾斜。三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行失实举报公开澄清、处分回访教育等工作机制,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1-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4204人次。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落实巡视整改不够到位。
(40)履行主体责任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成立以市委书记邵玉龙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市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担任相关整改任务牵头责任领导,抓紧抓实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全部46项整改任务中,由市委邵玉龙书记担任责任领导的有19项,目前完成整改17项,剩余2项正在抓紧整改推进落实。
(41)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关于对中央巡视整改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信访件处置力度。对省委巡视二组移交的有关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梳理,加强跟踪督办,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01件信访件,均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其中已确定处置方式201件,办结144件,其中立案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二是增强落实巡视整改监督合力。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整改监督合力。三是推动巡视整改立常态出长效。把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市县巡察、日常监督的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主动查摆巡视反馈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将对个别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积极运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深落细落实。
(42)有的整改措施实际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在中央巡视整改中,市委提出要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及末位约谈的措施未开展的问题。市委把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省委《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开展述责述廉情况纳入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已对9个县(市、区)、4个开发区和5个市直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并要求全市各单位对述责述廉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有力推动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之所以在主体责任检查中没有开展民主测评和末位约谈的原因是:在2017年度及之前主体责任检查中,我市均延续以往做法,由市委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委、政府班子成员组织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末位约谈。因2016年省委出台《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其中并没有要求开展末位约谈,且从2016年起,省委对市委开展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已不再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也无开展末位约谈。为此,2018年5月,漳州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漳委办〔2018〕39号)时,与省委文件规定和做法保持一致,也没有提出开展末位约谈相关做法。根据省委、市委文件精神,同时参照省委主体责任检查做法,我市自2018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开始,未再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民主测评”及末位约谈,改由各党委(党组)按照省委、市委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开展。二是关于漳州市针对“财政注水、统计数据造假”问题在全市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专项清理活动中,清理纠正情况仅简单汇总,未组织核实,市发改委1份文件违反统计法精神,在清理中未发现,未纠正,整改措施流于形式的问题。经自查,此文件为2018年7月27日市发改委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省对市绩效考评GDP等指标增长率“保前三、争第一”推进方案的通知》(漳发改办〔2018〕22号),存在将市统计局列入服务业竞赛项目责任单位的问题,该文件在2018年清理之后已及时废止。对此,我市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今年来相继下发《关于严格依法统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专项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全面清理不合规的投资项目,全面清理不规范的统计行为,全面清理与《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文件和做法,持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建立健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长效机制。
(43)有的问题整改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违建”问题整改后又出现反弹问题。持续保持“两违”高压常态管控,制定案件投诉举报、信息联动共享、“零违建”报告、网格化管理等工作机制,截至11月30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拆违共76人次,全市“两违”完成处置815.3万平方米,完成省下达任务211.8%,完成市下达任务116.4%。关于九届省委巡视反馈的“漳州海西国际城违规建设”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2019年7月,长泰县向中冶置业公司(漳州市海西国际城项目开发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县分管领导多次约谈相关业主,并现场督促拆除围墙、恢复绿地。至2019年11月18日,11户“未按照审批的规划方案私自建设的户间围墙”已全部拆除,恢复公共绿化。同时,针对该问题,长泰县已对县住建局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并督促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二是针对土地出让不规范的问题。着力完善土地出让决策程序,加强土地出让全过程监管,认真落实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净地”出让制度,做到每宗必核,今年已核实70宗,发现29宗未完全达到“净地”条件并予以暂停,要求其达到“净地”后再重新受理。加强土地出让在线监管,将土地出让业务全部纳入土地出让系统管理在线办理,对违规设置前置、后置条件及其他排他性条款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查发现的规划指标不规范、公建配套不合规等问题及时退回整改,今年来共退回整改55宗次。加强土地出让过程和结果全程监督,凡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100%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拍卖出让,其他经营性用地项目以挂牌出让方式,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出让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土地出让过程体外循环、规避监管、暗箱操作及人为干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土地出让后合同履约的监管,对土地出让金尚未缴交到位的地块进行跟踪督办,已完成巡视反馈提出的“6宗出让金未缴交到位,欠缴10.2365亿元”问题的整改,并举一反三,组织对2015年以来欠缴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的项目开展自查清理,严肃开展催缴和处置工作,确保合同履约到位。三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着力提高各级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依法招投标的法律意识,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市直招投标主管部门等单位170余人,集中开展招投标法等工程类招投标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在全市范围开展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废止违反有关规定的招投标指导性文件10份,对保留的3份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在市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深入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漳州城投集团存在一起违规问题,已责令进行整改,坚决遏制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招投标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信用评价系统,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中介代理机构整治,建立完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执法及交通项目招标后履约监管机制。从重查处企业围标、串标和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风整治,抽查11家代理机构、12家造价咨询企业,并发出《通报》对6家违规企业给予信用扣分。
2.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到位。
(44)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上报审计报告。今年省审计厅出具的两份审计报告均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领导批示后转发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由市审计局制定相关细化责任方案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定期监督整改进度。二是梳理整改存在问题。梳理出审计署广州特派办、省审计厅的审计反馈问题共涉及5个审计项目15个问题。及时召开市政府专题会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3个审计项目问题,剩余2个审计项目的7个问题已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三是关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问题。已制定出台《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低保、残疾、年满60岁以上孤寡老人等部分家庭实行租金减免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强租金收缴日常监管,确保及时收缴到位。
(45)部分整改进度偏慢。
整改情况:关于漳州圆山新城棚改项目建设进度落后问题。全力加快该项目建设进度,已完成所有征迁工作及桩基施工,19栋住宅楼已全部开工建设。
(46)有的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关于平和县蜜柚种植污染问题。平和县通过持续开展退果还林还茶、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生态果园建设等措施,减少蜜柚种植面积,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主要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截至11月底,平和县已完成退果还林还茶面积10062亩。农用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4.4%;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3.01%;已落实建设资金1558万元,巩固提升生态果园建设23.8万亩;平和县洪濑口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水标准,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巡视漳州期间,共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移交信访件201件。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0年12月3日,已办结144件,正在办理57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8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含立案未结案),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4人,立案审查调查26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18人,谈话提醒13人,批评教育17人(其中3人同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组织调整2人。
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给予龙海市原常委、副市长蔡三蛇,漳浦县自然资源局绥安所原所长李瑞章等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奋勉,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志民,龙海市财政局原局长巫瑞生,龙海市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叶洋河,龙海市财政信息中心主任、行政政法科负责人廖跃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人秘科负责人杨伟聪,芗城区环保局副局长方亮,龙文区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郭振联,漳州艺校校长张怡涛,龙海市紫泥镇下楼村村委会主任黄忠兴,漳浦县官浔镇康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伟平,漳浦县官浔镇康庄村村委会原委员王乃祥,漳浦县深土镇庵下吴村原党支部书记林跃有,古雷开发区沙西镇下寨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耀发,云霄县马铺乡马铺村原村委会主任何荣国,东山县樟塘镇南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卫东,平和县崎岭乡新南村党支部书记曾建胜,平和县五寨乡新美村党支部副书记庄光辉,南靖县龙山镇原镇长简景毅等19人党纪政务处分。
诫勉谈话处理18人。市政府打私办副主任邱勇,市住建局信息中心负责人郑晓亮,芗城区南坑街道洋筠吴村村委会主任吴顺泉、原主任张淑珠,芗城区自然资源局浦南所所长韩添祺,龙海市东园镇凤鸣村村委会主任陈长江,龙海市紫泥镇下楼村报账员刘永忠、党支部书记黄启泉,漳浦县六鳌镇龙美村村委会原主任林合法,漳浦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陈进四,古雷开发区沙西镇下寨村党支部书记吴国森,古雷开发区霞美镇中社村党支部书记林添盛,云霄县马铺乡马铺村党支部书记何建平,平和县大溪镇坪塘村党支部书记张茂松、原书记吴金山,平和县安厚农场许坑作业区主任陈良泉,南靖县山城镇象溪村党支部书记沈长清、村委会主任沈绍明。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事项
关于“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接不住、管不好’,如‘交通运输局内河船舶检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后,有的基层交通局未设立内河船舶检验,也没有持证验船师,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问题。经自查,该服务事项目前我市仅下放至两个市属重点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和高新区),均没有成立相应的船舶检验机构。目前,市里已批复同意在台商区、高新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分别在台商区、高新区建设局(交通局)加挂“漳州台商投资区船舶检验所”“漳州高新区船舶检验所”牌子,市交通运输局已将资质申请材料递交至省交通运输厅。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立船检机构还需得到国家相关部委资质认定后才能正式开展工作,目前国家相关部委尚未予以批准。为此,台商区、高新区的船检机构暂时未能开展工作,我市已研究明确,在台商区、高新区具备内河船舶检验条件前,由市级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其辖区内的船舶检验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正在整改尚未完成事项
1.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扎实”的问题。已组织全市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时强力推进污染源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采矿整治,推动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涉及中央环保第一、二轮督察和华东局现场督察发现未完成整改的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下一步,将继续实行市党政领导包案整改工作机制,加大整改力度,加快问题销号,确保今年底前完成整改12个,2022年底前完成46个,另1个问题(涉及建设平和县城第二饮用水源)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计划2023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关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不够扎实,如龙文区后坂天主教堂附属楼拆迁安置未解决;龙文区莲池尾天主教聚会处被误拆未妥善处置”的问题。目前,征迁补助款已全部拨付给后坂天主堂和莲池尾天主教聚会处,项目均已立项。后坂天主教堂附属楼项目已于8月14日正式核发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11月6日召开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审会,方案已根据联审会意见修改后报送市自然资源局,进入后续审批环节,预计2021年5月动工,2022年8月竣工。莲池尾天主教聚会处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已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4月竣工。下一步,将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和承建单位加快规划、审批、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如期完工。
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3.关于“土地出让领域管理不规范,土地闲置问题突出,全市尚有70宗3294亩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经营性用地未处置到位,2016年以来回购后未开发利用闲置至今的土地119宗”的问题。截至11月底,70宗3294亩未处置到位的闲置土地,已处置35宗面积1648.02亩,剩余未处置到位35宗(已全部纳入2020年处置清单);回购后未开发利用的119宗地块,已处置31宗,剩余88宗正加快处置。下一步,市委将继续督促有关县区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强化监督管理,狠抓整改落实。因闲置土地处置客观上存在时间跨度较大,成因复杂,处置难度大,计划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4.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已建立健全审计报告上报、办理、整改落实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整改落实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制定相关细化责任方案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定期督促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其中涉及巡视组指出15个审计反馈问题已过整改期但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8个问题,剩余7个问题已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挂钩市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因其中有的问题与中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闲置土地处置等问题重合,整改难度较大,时间较长,计划至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我市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还需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下一步,市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按照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的要求,坚持严深实细抓整改、抓深化、抓巩固,持续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大力推进任务见底。紧盯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落实办结销号制度,逐条对账销号,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全面补齐制度短板。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堵塞漏洞、巩固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长效落实成果运用。以推进巡视整改为契机,把落实巡视整改融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全过程,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起来,用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助力漳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036051,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委大院29号楼),电子邮箱:zzsjw0596@163.com。
中共漳州市委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