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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先进”
2020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特赦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紧盯特赦关键环节,及时介入,逐案审查,事后回访,严把报请、裁定审查关,严守办案质量,让特赦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特赦工作必须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件优案”
2件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或优秀案件。强化优案意识,坚持“四抓四提”(抓学习培训提素质、抓制度建设提规范、抓典型案例提标准、抓成果应用提质效),狠抓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的双提升。
“3个率先”
在福建省内:
1、率先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
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巡回检察工作摁下了暂停键。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看守所防疫安全的前提下,以求极致的工作理念,“精细实准”(准备抓“细”,培训抓“精”,检察抓“实”,问题抓“准”)做深疫情防控下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并予以全省推介。
2、率先实现社区矫正检察官室辖区全覆盖
创新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在全市各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检察官室,采取“检察官室+巡回检察+数据核查+综合治理”的监督方式,实现社区矫正脱管、漏管常态化核查监督,通过办事模式与办案模式、培训与督促、监督与帮教相结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融入社会。我市检察机关综治考评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
3、率先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酌定量刑情节
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市检察机关联合看守所、法院探索开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酌定量刑情节。该机制有利于打击牢头狱霸,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遵守监规和服从管理,促进看守所监管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开展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酌定量刑情节调查49件,相关建议得到法院采纳1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