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闽南师范大学与泉州市洛江区政府签署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共建协议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闽南师范大学与泉州市洛江区政府签署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共建协议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18 09:50: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22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9月28日上午,在孔子诞辰2565周年之际,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洛江区举行。闽南师范大学副校长李顺兴、泉州市洛江区副区长余庆锋以及共建双方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由洛江区教育局局长林坤聚主持。

    林坤聚简要介绍了签署共建协议的背景和协议中有关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李顺兴、余庆锋分别代表闽南师范大学和洛江区政府签署了共建协议。

    根据签署的协议,今后闽南师范大学将视附属小学品牌建设和工作需要,定期组织附属小学闽南师范大学校领导、学科骨干进行业务培育,选派教授、专家指导附属小学教师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优先考虑选聘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附属小学教师担任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指导教师和课外实习实践指导教师;在学费等方面给予考上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的附属小学教师适当优惠照顾;在培训费等方面给予到闽南师范大学进修培训的附属小学教师适当减免照顾;优先选派高年级优秀师范生到附属小学顶岗实习,以帮助解决在职教师因攻读教育硕士和进修培训造成的岗位临时空缺;优先考虑附属小学作为闽南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实践基地并优先考虑组织附属小学优秀教师参与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作为共建的另一方,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将负责筹集500万元经费,用于支持闽南师范大学建设;制定吸引优秀师资到附属小学任教、附属小学领导和骨干教师到闽南师范大学进修培训以及在职教师攻读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等激励措施和配套规章制度;在招、考、聘教师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闽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到附属小学任教。

    仪式上,还举行了闽南师范大学实习支教学生办公室、闽南师范大学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授牌仪式,由闽南师范大学李顺兴副校长分别向洛江区三新小学、罗溪中心小学、河市中学等3所学校授牌。

    此次闽南师范大学与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合作共建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市洛江区附属小学,并在洛江区3所学校同时挂牌成立闽南师范大学实习支教学生办公室、农村留守儿童之家,这是闽南师范大学深化推进教师教育洛江创新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新时期闽南师范大学推进与地方政府实现合作共赢、融合发展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在进一步彰显发挥闽南师范大学鲜明教师教育特色优势的同时,也有力地服务了地方基础教育的办学发展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

    签约仪式后,李顺兴副校长在林坤聚局长的陪同下,相继到泉州市第十一中学、洛江区实验小学等实习支教点看望慰问闽南师范大学实习生。闽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实习支教指导中心、数学与统计学院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并一同参加了看望慰问活动。

共建双方代表签约

共建双方交换签约本

闽南师范大学实习支教学生办公室授牌现场

闽南师范大学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授牌现场

共建双方代表合影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