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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日,全国高校开始实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这是自1998年以来国家对高校财务会计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全面贯彻执行财政部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确保新旧高校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及平稳过渡。5月22日下午,闽南师范大学财务处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财务处全体人员及国资处、监审处、后勤处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由财务处刘荣副处长为参会人员详细解读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具体内容及财政部关于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有关规定。全体财务人员积极讨论新旧会计制度的变化及新高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财务处还将继续组织相关学习活动,深入学习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掌握新会计科目的具体操作,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学校提供更优质的财务专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