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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6日省公务员局颁布了《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首次将高级职称评聘权下放到各高校。收到文件后,闽南师范大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研究、布置任务。会后人事处起草了评聘文件和评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全校共召集了7场座谈会,百余人次参与,共收到各种建议或意见共计327条,经过了充分的酝酿和讨论,最终达成共识。
5月份,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新的评审办法及评聘条件;7月份开始组织申报,总计申报正高级19人,副高级41人;经预审、初审、代表作送审、学科组评议及学校聘任委员会投票表决,最终同意聘任正高级7名,副高级18名,博士后确认副高2名,总体通过率为45%,其中,正高级为36.8%。在整个评审过程中设立了多级淘汰制度,同时制定了《闽南师范大学职称评聘工作纪律》,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评聘纪律,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人,保证了整个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评聘过程未出现违纪现象。至此,闽南师范大学2013年高级职称评聘工作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