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应邀来闽南师范大学政法系举办观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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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管理员于 2025/03/18 09:50:0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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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应邀来闽南师范大学政法系举办观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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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下午,应闽南师范大学政法系邀请,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在闽南师范大学博西605室举办观摩庭。
此次观摩庭的案例是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代理人为闽南师范大学蓝潮永教授,被告代理人为游燕琦律师。整个案件的庭审过程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公正地进行。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师生们认真旁听、观摩了此次庭审。举办观摩庭在加强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内涵建设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据悉,闽南师范大学政法系今后将继续按照专业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校外企事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探索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专业培养方案,促进政法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