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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3/18 09:50: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83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根据《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教语用函 [2011]3号),闽南师范大学由省语委推荐,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评审,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此次评审,全国共有506所学校通过审查、认定,其中福建省有22所学校,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唯一一所被认定的高校。
    今后,闽南师范大学将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为契机和抓手,夯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并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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